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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海建 :“强扣”工资16年为何不还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2年05月21日14:08  舜网-济南日报

  □邓海建   

  1996年,因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修建新长铁路,江苏盐城市政府通过行政手段,强行扣除辖区内职工工资,向百姓“借款”1.1亿元。2005年,铁路投入运营。按约定,到2008年,政府借款就要还清。但是16年过去了,盐城市政府至今都没有归还修建新长铁路的借款。(5月20日《现代快报》)

  所谓“借款”,以违法摊派开头,又以背弃信用结尾。政府“借款”16年不思偿还,人大代表多次催要无果,却每每以“快了、快了”敷衍了事———此般图景,与商界“老赖”何异?遗憾的是,对付“老赖”,可以限制其坐飞机、奢侈消费;而公权赖账,民众却只能一筹莫展。

  好在“借款”是有收据的,虽脆裂泛黄,终不至烟消云散。但诡异的是,地方部门却想尽办法推脱,以运营效果不佳等理由拒绝还款。但问题是,民众不是对铁路参股入股而是把钱“借”给政府,民众只有收益的权力、而无分担风险的义务。铁路赢利不赢利,跟借款不还有什么关系?

  16年前建铁路,财政或许捉襟见肘,即便摊派有原因,今日也断没有耍赖的借口。16年时间过去了,盐城的经济状况已今非昔比——— 以2011年为例,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71.33亿元,实现财政总收入706.16亿元。政府有钱了,却还在找种种借口不还钱,背信弃义的心思跃然纸上。

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未经劳动者同意或未经过仲裁、判决等法律程序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克扣工资;行政机关也不得利用工商年检等行政职权逼迫工商户缴纳有关款项,否则就涉嫌滥用职权。政府守信,社会才不至失序。“盐城式借款”绝非历史的传奇。今天,在法治政府与责任政府的背景下,此类翻版更值得警惕,而“还钱了事”也不应是对此全部的反思与追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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